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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民币合格投资者境外证券投资管理通知(人民币合格境外投资机构)

作者:胜任网 | 发布于:2024年06月06日 | 浏览:181 次

## 人民币合格投资者境外证券投资监管细则

人民币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(RQFII)境外证券投资是指由中国人民银行许可的境内金融机构,使用自有人民币资金或募集的境内机构和个人人民币资金,投资于境外金融市场的人民币计价产品(银行自有资金境外运用除外)。

## 汇兑限制

RQFII不得将人民币资金汇出境外购汇。

## 信息报送

RQFII境外投资应向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报送以下信息:

- 基本情况

- 托管银行

- 资金来源及规模

- 投资计划

- 资金汇出入

- 境外持仓情况

## 宏观审慎管理

中国人民银行根据跨境资金流动、离岸人民币市场流动性和人民币产品发展情况,对RQFII境外投资实施宏观审慎管理。

## 托管银行职责

境内托管银行应加强对RQFII境外投资真实性和合规性的审核,并按要求通过《人民币跨境收付信息管理系统》报送相关信息。

## 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职责

上海总部应制定实施细则和信息报表,监测RQFII信息,加强事中事后监管,定期向中国人民银行报告投资情况。

## 违规处罚

违反规定的人民币合格投资者及其托管银行将接受通报、限期整改等监管措施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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